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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—2023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3-09-13  阅读 次  发布者:  供稿:

各二级学院:

现开展2022-2023学年学校、学院两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工作及优良班集体创建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类别

1.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所有学生参加学校级、学院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。

2. 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所有班级参加学校级、学院级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的评选。

3.所有班级参加学校级、学院级优良学风班集体的创建。

二、评选依据

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》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优良学风班集体和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评比办法》及学生、班级的具体表现。

三、评定程序

1.评选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本人申报,二级学院评选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。

2.参加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的班级填写《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申请表》,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创建申请。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率不得少于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60%,(包括2023级班集体),已创建优良学风班集体的班级只需填写汇总表,无需再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创建优良学风班集体审核表》。各二级学院将拟定优良学风班集体名单报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。

3.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对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的各类优秀进行审核。

4.学校学生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评选细则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公示推荐结果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。

2.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》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优良学风班集体和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评比办法》实施。

3.要严格按照各类优秀名额进行评选。

4.校级优秀必须从学院级优秀中产生,下学期评选自治区级优秀必须从本次校级优秀中产生。

各类优秀评选的汇总表(附件1和附件6)于10月20日前发送到jnsyxscszk@163.com,纸质材料加盖学院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李老师(行政楼216办公室)。“四优”评选结果上传学工系统时间及步骤另行通知。

附件:

     附件1:优良学风班集体和标兵班集体汇总表.xlsx 

     附件2:校级三好优干优毕推荐表.doc 

    附件3:学院级三好优干优毕申请审批表.doc

     附件4: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申请表.doc 

     附件5: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申请表 .doc

     附件6:校、学院三好优干优毕汇总表.xls

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

2023年9月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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